根据《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和《武汉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》规定: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,不能按时参加的,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,无故缺席的,即为旷课。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,实习、军训旷课按每天6学时计。对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20学时及以上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。学生请假本人提出申请,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明。
经年级学风建设督导员查课,现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第11周课堂出勤情况通报如下(旷课或迟到三次以上年级将实名通报):
一、旷课情况:
《材料力学》刘同学(学号:2021****91013,土木工程卓越班)、任同学(学号:2021****91442,土木工程卓越班)
二、迟到情况:
《工程随机数学》耿同学(学号:2021****92016,智能建造班)、陈同学(学号:2021****91815,智能建造班)、娄同学(学号:2021****91881,智能建造班)、罗同学(学号:2021****91004,智能建造班)
三、请假情况:
《工程随机数学》赵博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