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(修订)》和《武汉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》规定: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,不能按时参加的,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准,无故缺席的,即为旷课。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学时计,实习、军训旷课按每天6学时计。对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20学时及以上者,视情节轻重,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或者记过处分。学生请假本人提出申请,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明。
经年级学风建设督导员查课,现将土木建筑工程学院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第6周课堂出勤情况通报如下(旷课或迟到三次以上年级将实名通报):
一、旷课情况:
《高等数学》胡同学(2234班,学号:2022****91627)
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》黄同学(2232班,学号:2022****91533)
《大学生心理健康》王同学(2231班,学号:2021****91676)
二、迟到情况:
《高等数学》丁同学(2232班,学号:2022****91182)、冯同学(2231班,学号:2022****91135)、曹同学(2234班,学号:2022****91443)
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》张同学(2237班,学号:2022****92008)
三、请假情况:
《高等数学》范佳煜
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》宁馨、魏一
《概率论与数理统计》杨悦悦
《大学物理》杨悦悦
《电路原理》杨悦悦、宁馨